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
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17-11-08 14:49:53 【
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现就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类别、期限及标准

(一)资助类别:访问学者。

(二)资助期限:6个月或12个月。

(三)资助标准:经费包干。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,资助人民币41500元;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,资助人民币83000元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(二)身心健康。

(三)申请者应为我院正式工作人员,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、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。

(四)原则上只受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。

(五)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,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。

(六)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外语基础。被录取的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:

1.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合格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2. 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3. 雅思成绩平均分6.0及以上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4. 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
5. BFT考试(高级)成绩合格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(七)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:

1. 年龄要求: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(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2.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: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,须工作满5年(即2012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)方可申报;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,须工作满2年(即2015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)方可申报。


符合上述条件者,请于2017年11月13日之前,报名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行政办公楼214室,电话88195),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:    

 (一)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》及电子版(见附件);

        (二)身份证、职称证书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

        (三)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(不超过10页);

        (四)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。



    

附件1: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: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.docx


 

 

 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2017年1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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